香港離婚判定書的公證用于國內辦理結婚使用
在2011年10月份陳先生跟妻子在香港民政局領取結婚證,兩人為夫妻關系,經過幾年時間的相處,由于諸多因素,兩人選擇離婚,陳先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法院出具的離婚判定書,現(xiàn)在陳先生想跟國內的高小姐結婚,國內的民政局要求陳先生要做這份離婚判定書的公證,證明不是重婚。
離婚判定書的公證,需要提供離婚判定書的正本去做公證認證,辦理過程中,需要陳先生陪同律師一起去高等法院申請這份檔,另外辦理公證認證完成之后,需要一份副本快遞給民政局,所以陳先生需要提供民政局的電話和通訊位址,由律師直接快遞給當地民政局。
此次公證認證辦理時間為5-7個工作日,
香港公證網可全程辦理,服務熱線:400-850-366。